《食鹽專營辦法》宣貫會在京召開

  日前,由工業和信息化部主辦,中國鹽業協會承辦的《食鹽專營辦法》宣貫會在北京召開,會議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和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認真落實國務院鹽業體制改革方案精神,深入交流《食鹽專營辦法》和即將出臺的《食鹽定點生產企業和食鹽定點批發企業規范條件》。工業和信息化部消費品工業司司長高延敏、國傢發展改革委體改司巡視員王強、司法部工交商事司副巡視員方軍出席會議並做專題講話。工業和信息化部消費品工業司孫平處長和政策法規司柳蜻處長、中國鹽業協會理事長茆慶國、副理事長程文傑,副理事長兼秘書長宋占京,以及各省、自治區、TCJB107M006R0070直轄市鹽業主管部門主要負責同志和全國鹽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委員約140人出席會議。

  方軍介紹瞭《食鹽專營辦法》的修訂背景,他指出,此次修訂工作緊緊圍繞《鹽業體制改革方案》要求,通過修訂使得食鹽專營的各個環節、制度措施和重大問題得到瞭完善和解決,必將為深入推進鹽業體制改革,提供更加有效的制度保障。

王強在講話中指出,當前鹽業體制改革取得階段性成果,食鹽質量安全監管工作力度加強,改革效果初步顯現,食鹽市場平穩有序,市場活力日漸增強,鹽業監管體制改革、跨區經營、食鹽儲備、鹽業信用體系和全國食鹽電子追溯平臺建設都在有序的開展中。下一步各地要從完善地方涉鹽法規、加快監管體制改革、落實好跨區經營政策、做好食鹽儲備工作、加強食鹽進口管理和食鹽質量安全監管等方面繼續做好鹽業體制改革的貫徹落實工作。

TAP106K016SCS/TAP106M016SCS

高延敏對此次會議作瞭總結,並就鹽改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和即將出臺的《食鹽定點生產企業和食鹽定點批發企業規范條件》作瞭解讀。他指出,《規范條件》是為規范食鹽定點生產企業和食鹽定點批發企業經營行為,依據《國務院關於印發鹽業體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國發〔2016〕25號)、《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食鹽專營辦法》、《食鹽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條例》等相關規定制定的。是以確保食鹽質量安全和供應安全為核心,目的是在堅持食鹽專營制度基礎上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規范條件》的出臺有利於引領提高鹽業技術水平,促進企業轉型升級。

會上,中國鹽業協會副秘書長劉艷傑介紹瞭全國食鹽電子防偽追溯平臺建設情況,北京國富泰信用管理有限公司總經理陳登立介紹瞭鹽業信用體系建設情況。

(顏良)

TLJA476M010R0600/TLJR476M006R3200

參考資料:http://www.cinn.cn/xfpgy/201805/t20180509_186868.html